焦点消息!长乐近百亩土地规划拟调整!

2023-06-22 23:19:53
来源:长乐地产前沿

近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批地块规划调整公告,涉及营前片区、长乐新区、长乐沿江沿海走廊,面积共计约93.48亩,详情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福州长乐营前片区控规350182-01-F-26地块动态维护的公告

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 (编号:GZ2023CJK-015号)有关意见,为对接G316线位,原则同意启动峡漳线(岐头村段)北侧约15.95亩吴航不锈钢办公大楼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3年6月13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福州长乐营前片区,南至G316、北至闽江。拟调整用地面积11785平方米(约17.68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以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为主。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用地调整:拟将01-F-26地块南侧部分用地用地性质调整为防护绿地(G2)。调整后商务用地(01-F-26_01地块)面积10636平方米,防护绿地(01-F-26_02地块)面积1149平方米;

规划指标调整:调整后商务用地(01-F-26_01地块)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建筑高度≤100米。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福州长乐营前片区控规350182-01-F-26地块动态维护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福州长乐营前片区控规350182-01-F-26地块动态维护方案意见”。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10个工作日。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6日

长乐新区控规A-03-01地块及周边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46 号)有关意见,为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同时支持我区龙头企业健康发展 ,会议原则同意将该10.5亩地块作为吴航不锈钢公司配套货车充电场地使用,由区资源规划局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启动规划调整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3年6月13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长乐新区,滨江滨海路西侧、闽江东侧。拟调整用地面积7427平方米(约11.1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现状以工矿用地为主。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用地调整:拟将A-03-01_01地块用地性质由康体用地(B32)调整为物流仓储用地(W)、公园绿地(G1)。调整后物流仓储用地(W)面积6839平方米,公园绿地(G1)面积588平方米;

规划指标调整:调整后物流仓储用地(W)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按0控制,绿地率≥10%且≤25%;该地块规划作为物流停车场使用,需同时满足“两江四岸”相关管控要求。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长乐新区控规A-03-01地块及周边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长乐新区控规A-03-01地块及周边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4日

福州长乐沿江沿海走廊控规350182-09-F-18、19及周边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261号)有关精神,原则同意将《福州长乐沿江沿海走廊控制性详细规划》350182-09-F-18、19地块调整为物流仓储用地,由区资源规划局依法依规开展规划调整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2年6月8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长乐沿江沿海走廊。拟调整用地面积43132平方米(约64.7亩),位于现状航猴线北侧、规划滨江滨海路两侧、福州绕城高速西侧,琅岐大桥东侧;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主要为水田、河流水面、公路用地。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对接《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编)“三区三线”划定情况,综合考虑“三区三线”、修测海岸线、现状交通等情况,对调整范围内用地布局及道路交通进行优化调整。

(1)用地调整:09-F-18、09-F-19、09-F-19_2地块调整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2) 道路调整:根据现状及城镇开发边界调整航猴线线形。

(3)规划指标调整:一类物流仓储用地(09-F-19_1、09-F-19_2)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按0控制,绿地率≥10%且≤20%,建筑系数≥40%。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建议作为堆场使用,同时满足《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等的相关规定,建筑后退线范围内,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港口项目以及防灾减灾项目建设需要外,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福州长乐沿江沿海走廊控规

350182-09-F-18、19及周边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 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福州长乐沿江沿海走廊控规350182-09-F-18、19及周边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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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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